1、不能携带管制刀具、弹、和易燃易爆物品,如照明弹、刀、氢气、甲烷等;
2、不能携带有毒性、传染性、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如氰、硒粉、盐酸等;
3、不能携带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不能带散发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扩展资料:
限制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1、包装密封完好、标识清晰且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24%、小于或等于75%的酒精及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2、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3、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4、安全火柴不超过2小盒,普通打火机不超过2个。
5、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如充电宝或锂电池未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则可以按照Wh=V×mAh/1000计算)。
不能携带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如手枪、步枪、冲锋枪、气枪、猎枪、仿真枪等;不能携带爆炸物品类如炸弹、照明弹、礼花弹、火药和上述物品仿制品;不能携带管制刀具和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警棍、电击枪等其他器具。其它不能携带的东西:
易燃易爆物品: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有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也不可携带,但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可以携带。
有强烈异味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有异味、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还有活动物(导盲犬除外)不可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