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居住证的办理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或支付宝中的城市服务进行办理,需要先进行实名认证,再点击居住证进行办理;也可以去社区、居委会办理,由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审核生成电子居住证和二维码。
第一步要做的是实名注册。方法是在公众号主页面点击办事大厅—用户中心—用户注册。在身份认证页面填写个人信息。提交该认证后,大约1个小时内将收到认证结果。
第二步,关注居住证申领人的房屋地址。关注房屋地址有两种方法:一是扫一扫所在房屋的二维码门牌,二是在公众号主页面,点击便民服务—智慧房屋,并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第三步,居住证申领人身份信息核实。该步骤是在智慧房屋页面,点击房屋地址。进入房屋详情信息页面,点击居住证申领模块。随后在身份核查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提交。提交身份核查申请单后,等待内网身份核查。
第四步,暂住登记。填写暂住登记相关的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提交登记。审核成功,微信端收到受理的消息。审核失败,微信端收到审核不通过的消息。
第五步,申报居住证申领人的相关信息。方法是通过微信端收到的暂住登记审核成功消息,点击进入,填写居住证受理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如果申领人通过居住证受理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申领人将会接到领取居住证的通知。届时,申领人需要带上纸质申领材料,到所在辖区派出所的居住证办理窗口领取居住证。
1、填写身份证;
2、选择办理地点;
3、上传身份证照片;
4、提交审核。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