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过了乘车时间,是不可以退票的。
扩展资料:
火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如下:
第十二节 退票
第四十八条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核收退票费:
1. 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开车后2h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期许在开车48h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 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记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站台票收出不退。市郊票、定期票、定额票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
第四十九条 因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分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能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五十条 发生线路中断旅客要求退票时,在发站(包括中断运输站返回发站的)退还全部票价,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但因为涨价收的部分和已使用至到站的车票不退。如线路中断系承运人责任时,按本规程第四十九条处理。
动车票、高铁票没赶上不能退,但是可以改签。如果是因为时间来不及乘坐规定的车次,朋友们可以去改签动车票。
拓展资料:
高铁,其实是从列车速度来定义。时速200公里以上,即可称为高铁。
从这点来看,G字头、C字头、磁浮列车和部分D字头,都符合高铁定义。
动车,则是列车动力分散方式,跟速度无关,通俗讲就是车厢本身就有动力,没有传统意义的独立机车牵引。
从这点来看,G、C、D字头都是动车组,速度较慢的地铁列车也是动车组。
另外动车、高铁车票,可以在开车后改签当日其他同等车次的车票外,但只能在票面发站办理改签,其他普通车都作废了,不能再改签。高铁、动车乘客没有赶上动车组列车的话,车票并不作废,还可以去办理改签手续。 另外火车票过了乘车时间,是不可以退票的。